人居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

发布时间:2015-07-28 17:24:17 点击量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居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

  为把学院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廉洁务实、作风民主的领导集体,促进决策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程序化,根据《中共365bet官网首页委员会365bet官网首页关于学院管理架构设置的指导意见》有关精神,落实学院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。
   一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

    负责研究决定学院日常事务工作,包括:学院教学、科研、人事、行政管理以及学生培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、教学改革重大措施及其它事关本学院发展的重要事项。

 
二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原则
  1、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,每周召开一次,如遇特殊情况,可临时决定召开。

  2、党政联席会议一般由院长或总支书记主持。

  3、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主要包括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,工会负责人、基层单位负责人和教(职)代会代表等参加或列席。

  4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重大问题时,可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,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做出决议;

  5、党政联席会议的通知、组织、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;会议记录内容应包括:会议时间、地点、参会人员及缺席情况,会议议题、会议决议等。 

 
三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程序
  1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会议讨论的议题。

  2、各系需要提交党会议讨论的议题,应先征得学院分管领导同意,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办公室。

  3、会议议题一经审定,秘书要将会议的议题在会场投影出来。

 
四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纪律要求
  1、参加会议人员应自觉遵守例会制度,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履行请假手续。

  2、讨论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集中大家意见;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,表明态度,节省时间,提高会议效率。

  3、党政联席会就重大问题形成决议时,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;对于集体形成的决议,个人可以保留意见,但不得拒不执行集体决议。

  4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发言情况及有保密要求的会议决定,在形成决议并正式执行之前,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,严守会议纪律,不得对外泄露。

  五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宜的落实与督办

  1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同时,要落实到人。。

  2、凡学院重大问题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,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分工,各尽其职,各负其责,积极做好分管工作的贯彻落实。

  3、学院办公室人员要协助有关领导搞好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的反馈;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要由联席会议秘书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。

 

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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